同志们:
今年的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随后中央和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计划安排,今天由我为部全体党员干部讲一堂党课,下面我将围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统战工作实际,讲三个问题,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章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所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这里,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地阐明了《党章》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关系。《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的的基本要求。那么如何自觉地用党章来约束我们的行为,自觉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呢?我认为,第一,要时刻保持公仆意念不动摇。“公仆”即为公众服务的人,公仆意识是一位共产党员的底线。《党章》里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可以说,没有公仆意识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毛泽东同志说:“我们一切工作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说:“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但现实却有个别领导或者是具有特权的干部不再是“公仆”,甚至有些党员干部在“官僚意识”指引下高高在上,无视群众的饥苦,漠视党与群众的纽带联系。共产党员增强公仆意识,是人民的呼唤,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需要不断激活我们身上的公仆意识,我们要激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意识,要激活“把自己比作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和血”的公仆意识,要激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公仆意识。群众更希望身边多些像牛玉儒、郑培民、孔繁森式的好领导,希望周围像雷锋、张思德、徐虎、吴金印那样的平凡公仆不断涌现。第二,要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学习和贯彻好《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两项规章制度,首先需要解决好我们党员干部的信念观、价值观、人生观、行为观问题。《党章》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胡锦涛总书记也曾深刻地指出:“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集中反映了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本色。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广大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从而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胡总书记在这里着重强调了理想信念的重要,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常说“人活一口气”,这个“气”指的就是“正气”,就是“信念”,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国内国外环境的变化,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一些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了问题,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产生了疑惑,对社会主义经过长期发展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信念产生了动摇;有的思想空虚,甚至到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正是一些人成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第三,要坚持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念不动摇。《党章》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党员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直接影响着群众的情绪,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甚至关系到党的盛衰兴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思想上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工作上要紧密联系群众,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生活上要坚持清正廉洁,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要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要自重,即在形像上自重,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和神圣职责;要自省,即在思想上自省,时常问问自己一言一行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党的纪律要求,自觉地在内心深处构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要自警,即在纪律上自警,自觉做到警钟长鸣;要自励,即在工作上自励,时刻用高尚的精神激励和鞭策自己。
二、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廉政准则》内容与实质,做依法从政、廉洁从政的表率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遍阅中国历史,历朝历代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党章》第七章专门设立《党的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除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外,还特意对党员在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工作实绩、领导能力、清正廉洁、民主作风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廉政准则》的依据是党章,是对《党章》中《党的纪律》一章的深化、细化。如果说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基本条件是从正面论述“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话,《廉政准则》提出的八条“禁止”、52个款项则是从反面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具有怎样的行为”。因此,党章和《廉政准则》这两项规章制度反映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后者除了列举了详细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外,还提出四条“实施和监督”和四条“附则”,对监督办法和实施范围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整个文本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在篇幅上都进一步深化、细化,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既有正面要求,也有禁止性规定。既有具体的行为规范同时又明确了教育、监督、预防、惩治方面的制度,是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全面、最系统的规范结合,体现了它的综合性、系统性和基础性。因此可以这样说,新颁布的《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干部戴上的“紧箍咒”,也是党中央给党员干部拉上一道“安全网”。因此,我们在学习《廉政准则》过程中,要领悟三点:第一,《廉政准则》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对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态度。《廉政准则》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我们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这将进一步有利于党员干部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 第二,《廉政准则》实质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廉政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规定,就是违纪违法,就要受到追究,由有关的党组织依照有关法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仅2009年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其中有17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的“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政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第三,《廉政准则》最终目的是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和保护。从某种角度上讲,《廉政准则》也为党员领导干部拉上一道 “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因此,我认为《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三、联系工作实际,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统一战线特别是统战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采取相应措施,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统一战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紧密联系统战工作实际,全面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格局,从源头上把廉洁从政工作进一步抓好。要重点做好推动统一战线的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促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中的作用,因此,第一,要把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与加强统战部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统战部的本职工作就是积极为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做好服务,力争把统战部办成 “党外人士之家”,在与党外人士打交道时,我们更应该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风范,更要时时处处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形象,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外人事安排中谋取私利,违反干部任用纪律。明年政协人大将相继换届,在下半年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中,我们要严把组织关、纪律关,严格按照人事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相关工作;在与民营企业家、海外朋友进行交友、联谊、招商时,要争取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帮助,不做酒肉朋友,更不要拿企业家们的 “一针一线”,保持好统战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第二,要认识到党内领导干部与党外领导干部、党派干部,都同样需要廉洁从政,都要自觉参照执行好《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统战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也要履行好主管工作的职能,推动统一战线主动学习和自觉贯彻《廉政准则》,加强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建设一个和谐、廉洁、风清、气正的统一战线。第三,要根据《廉政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做好党外监督,特别是民主党派的监督。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这也是我们党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保证这项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条件。统战部门有义务做好有关推动、协助和服务工作。要主动征求和吸取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严格要求和管好自己,做接受监督的表率。要引导各民主党派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帮助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协助采取相应的民主监督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更为有效的廉洁从政民主监督。第四,统战工作人员要摆正位置,强化意识,筑牢防线。统战部的党员干部要走出统战部门无钱、无权、无条件腐败的误区,牢固树立接受廉政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绝不能心存侥幸,放松警惕,淡化了廉政观念。统战部门要抓紧抓好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统战干部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统战部的班子成员也要作落实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力争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廉洁奉公守法的统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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