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民委(宗教局)与各县市区民宗局签订两个责任书 |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9 浏览:2377 次 |
为加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2月7日,李士坤代表阜阳市民委(宗教局)与各县市区民宗局签订《2018年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书》《阜阳市2018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书明确:在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上,各县(市、区)民宗局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阜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批复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杜绝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要坚持公告、公示制度。健全项目台帐,落实项目实证制度;坚持项目绩效考评、检查验收制度和项目实施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对本地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确保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应有作用。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县市区民宗局要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俞金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