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
文章来源: 民进阜阳市委会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1892 次 |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完善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可以让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但由于工作强度大、待遇低、缺保障、工资发放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流失严重。 为此,建议: 一、引得进。1、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协议服务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农村规范培养自愿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 2、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3、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祖传中医、家传中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留得住。1、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乡镇中心卫生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地方要适当增加补助。 2、建立乡村医生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如:安徽省黄山市(每月4000元)。 3、实行乡村医生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时按月打卡发放制度。部分地区几个月拿不到工资,严重打击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4、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5、定期对相关政策(特别是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用得好。1、加大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关心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2、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3、建立全民健康信息体系,推进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水平。 4、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好、用好村卫生室,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功能。对偏远地区给予定期医疗支援(定期巡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