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公示 |
| 文章来源: 民族科 发布时间:2025-11-03 浏览:382 次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推荐结果如下: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阜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阜阳市委员会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李雷(阜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党总支书记) 另有阜阳市公安局涉密人员一名,按规定免于公示。 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中共阜阳市委统战部民族科,电话:0558-2268508,邮箱:164267417@qq.com地址:阜阳市清河路市委院内。
中共阜阳市委统战部 (阜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