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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政府拨款修缮坟台镇民族村清真寺
文章来源: 太和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7895

       太和县坟台镇民族村清真寺建成于1997年,由于当时资金匮乏,清真寺采用砖瓦结构建设,近两年基础下沉,房屋已成危房,太和县民宗局局长宫晓峰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县政府拨款45万元对坟台镇清真寺进行彻底改造。修葺一新的清真寺成为民族村标志性建筑,满足了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太和县政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注重解决好穆斯林群众“三入”(入口即清真饮食、入寺即宗教生活、入土即殡葬)问题,近期未发生一起因“三入”问题引起的民族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马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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