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阜阳市委会建议:进一步强化文明建设 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
文章来源: 民革阜阳市委会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3931 次 |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通过“五城同创”、“三项整治”专项活动和“三边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大美阜阳”的文明创建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仍能看到行人闯红灯、抢道、乱扔垃圾、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等,与文明创建活动格格不入的种种乱象,作为环卫人,深感责任重大、任重道远。 几点建议: 一、明确政府部门职责 齐抓共管 开创良好的工作局面 城市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事关城市形象和百姓生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真实反映。各级政府应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职责,要求职能部门制定文明建设的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实施的切实措施和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并落实奖惩制度,责任到具体人。同时,因为多数部门间的职能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比如:市容环卫部门与交管、气象、规划等部门的职能就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各级领导进行引导和协调,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追求1加1大于2的工作效应,有效治理脏、乱、散、堵等问题,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市民的劝导教育 严明法纪 营造文明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个别市民的不良行为,对文明创建工作所造成的损害及其负面示范效应,日渐凸显。比如:不少交通路口,一旦有行人闯红灯,多数人会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一拥而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还有不少居民小区,洁白的墙壁、漂亮的文明创建宣传画上,都成了张贴喷涂小广告的首选处,等等。 对于上述乱象的治理:一是交警部门有法可依,问题是执法力度应该达到什么程度,既不能不管不顾,也不能发力过猛。这一点还有待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探讨和科学总结。那么,张贴小广告污损公物、随意倾倒垃圾的治理,是不是可以提请人大讨论立法呢?哪怕是出台一个处罚办法也行。二是要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身上。各基层社区、小区领导要真正负起责任,搞好卫生督导、管好住在本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关心闲散人员;把《公德良俗》、《市民文明守则》、《市民行为准则》和文明创建招贴画等张挂好、看护好。三是请宣传部门、文广新局负责,利用各种大型文化活动,进行简要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奖知识问答,并在节目编排时,有意识地注入这方面的元素。也可以要求各影剧院在正式放映前,打一些这方面的宣传幻灯。四是要求家长注意对孩子的道德素质教育,教育孩子从小养成讲正气、斗邪气、遵守道德法纪的道德风尚。 总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职能,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生活和环保意识,狠抓文明创建活动,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居民群众的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开展“你我共建美好家园”、“文明创建义务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发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员上阵、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强大社会声势,早日实现“建设大美阜阳、共建美丽城市”的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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