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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基委会建议:加强城乡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文章来源: 致公党基委会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3345


       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基委会副主委、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刘昌俊反映:我市建筑垃圾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露天堆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更是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成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安全隐患。因空间有限,为确保空间最大化利用,建筑垃圾往往垂直堆放,且周围无防护设施,一旦出现崩塌,有可能对周边的居民、行人及建筑物造成损失,阻碍道路通行。

        二是造成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长期的日晒雨淋,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不仅会污染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也会破坏土壤,降低土壤质量。部分农村地区在沟河塘堆放建筑垃圾,会降低水体的调蓄能力,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降低。

        三是占用土地资源。建筑垃圾数量大、分布广,多数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土地短期甚至长期闲置、荒废,降低了土地利用率。

        二、对策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源头控制。如何科学有效推进城乡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摸清底数是基础。建议环保部门联合住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部门,对近几年房屋征迁项目、楼宇建筑项目、道路建设及改造项目、水利工程拆建项目、其他市政工程项目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及体积,进行系统摸排估算。综合分析在现有技术和环保要求条件下需临时堆放的垃圾量、现有临时垃圾堆分类放场容量、适合垃圾堆放可选择的用地规模、目前已消纳的量以及现有运力、消纳渠道、消纳技术等情况。同时,加强源头治理,严控违章建筑,严控工程质量,加紧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减少因拆违拆旧产生的建筑垃圾量。

        二是加强监管、过程管控。对建筑垃圾不仅要加大源头控制,也要重视从源头到分拣分类、运输、临时堆放、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控制。建筑垃圾分拣分类直接与运输、临时堆放、资源化利用效率相关联,在建筑垃圾分拣分类时,系统考虑垃圾产生场所与临时堆放场、资源化利用项目间的关联度,最大限度地规范化、标准化每个操作环节,严禁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三是科学利用、变废为宝。坚持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实现“变废为宝”。如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瓦石生产粗细骨料,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对于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等。对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技术尚不成熟的地区,可通过矿井回填、景观堆造、道路(就地)改造等途径,推动建筑垃圾再利用。

        四是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对各个重点工程项目安装现场监控设备并联网,掌握项目进度,实时监控现场垃圾的处置和运输,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加快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随时、全面归集每个环节每个实施主体的信息,制定联合奖惩措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各个环节参与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跟踪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通过技术服务、招商引资等方式,配套融资、产品目录推介、政府采购等不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的优惠政策,推广新型建材的利用市场,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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