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 |
文章来源: 民建阜阳市委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2984 次 |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调查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课后服务延时时间和内容没有公示;二是收费标准缺乏相应依据;三是有的学校同教育机构合作没有经过招标、公示;四是服务费用一般通过教育机构或家长委员会某家长代收,资金的收入及支出缺乏相关监督机制。 课后服务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我们要把好事做好,让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教师安心。现就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育部门应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例如: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制定的《实施意见》应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属地管理、自愿参加、统筹协调、安全第一)、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 二、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合作内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财务监督。课后服务的收入,应纳入财政非税专账账户管理,建立收支两条线,并将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公示,提高财务支出透明度,防止腐败的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