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当前位置 : 首页  >  多党合作

建言献策:推进城市社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建议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288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

  近几年来,城市基层社区各类矛盾与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城市基层社会的稳定,直接导致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无法有效衔接。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与难点主要是:一元治理模式与多元诉求的矛盾;居民自治机制不完善;利益表达诉求渠道不畅;财力和事权的不匹配;基层人才建设滞后。

  基层治理法治化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需要协调的利益关系,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借鉴无锡、广东、武汉等地的探索和实践经验,预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顶层设计走向,以领导模范守法为引领,以公开透明为基本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寻找突破点,逐步推进具有地方特色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为此建议:

  一、坚持党领导下的基层自治。选贤任能,把基层的贤人、能人更多地吸收到党组织中来,逐步培养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思维和协调各方的能力,树立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健全居民自治会议制度,逐步使居民自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完善事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民主自治意识;完善居民委员会选举机制,争取让更多的居民参与民主讨论和决策。

  二、自上而下的守法示范。基层治理法治化不仅需要相对完备的法治体系,更需要自上而下的守法示范。自上而下的模范守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法治的根本,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内在的、首要的逻辑;缺此基础,单独要求基层做守法的模范,最终难以实现。

  三、完善利益诉求维护机制。围绕“听民声、纳民意、集民智、解民困、排民忧”宗旨,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的多维立体机制,大力构建信息化的诉求平台;完善领导下访和接访制度;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无救济即无权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使不同群体的诉求能充分表达、平等协商,及时得到快速合理的解决。

  四、完善社会资源整合机制。多元化主体力量的存在,意味着治理必须要有多种力量参与。构建基层治理网络,统筹基层党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群众资源,实现基层各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局面,形成国家治理资源与民间社会治理资源的衔接与互动。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高社区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建立社区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除了市区两级财政正常的投入外,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资金、物资、技术等方式支持社区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投入为辅助,居民自愿和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六、完善人才保障机制。依章依法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配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逐步扩大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在基层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制定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基层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大从优秀基层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致公党阜阳市基层委员会 刘昌俊)

 

多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