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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几点建议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2609

  一、当前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村和农业的投放加大,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农业灌溉体系初步建立。地面水和地下水互补的供水格局基本形成。仅2015年度全市更新改造小型泵站5592千瓦,修复、新建机电井12258眼。我市已初步形成农田灌溉体系,地面水和地下水互补的农田灌溉供水格局。

  我市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农村道路通行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例如,颍东区袁寨镇全镇道路总长度86公里,开通两条公交线路,途经10个行政村,占全镇行政村总数的83.3%。村到村,村到镇,初步实现了公交化。

  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近年来,我市通过积极向国家及省申请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争取上级体育部门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一些村镇建设了篮球场、户外乒乓球台、健身器材、广场音响等文化基础设施。

  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一个主要问题。各地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摆在了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各地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状况为突破口,重点加强了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建设。颍东区袁寨镇在全镇范围内建垃圾池180个,配备保洁人员120人,建立镇级垃圾中转站一个,有效地扭转了农村垃圾污染状况。

  二、当前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市新农村建设推动作用正日益显现。但中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投资多元化,造成项目物权归属不明。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大都有政府操办,资金渠道多元,项目建成后又缺乏相应的交接制度,造成物权主体不明,导致“有人建,无人管”的尴尬局面。

  二是“无偿使用”致使使用者责任心缺失。目前,诸如农田灌溉用井、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等建成后供群众无偿使用,这本是惠及群众的一种方式,但这种粗放式的“惠及”,出现“用者不管,管者不用”,使用者“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心疼”,一些设施未到设计年限却损毁严重。

  三是管理模式落后,制约效益发挥。调研发现,现行的管理模式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后交由当地村委会管理,而大部分村委员因无资金、无人员,管理流于形式。因管理缺失,有的基础设施还没发挥效益就面临报废的境地。

  四是资金、技术不足,后续维护跟不上。缺人、缺钱仍是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最大难题。受资金和技术困扰,很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面临“一次性使用”的结局,情况堪忧。这些问题应加以重视,予以解决。

  三、关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必须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创新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以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身份参与到管理中来,以形成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实施的项目前通过广告牌等形式将项目的投入资金、建设内容、建设村社等展现给群众,让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决策、自己实施、自己监督,把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让给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真正把“好事做好”。

  (二)依法确权,明确物权主体。从项目规划时就明确项目业主。根据项目的性质或明确乡(镇)政府或明确村委会(村民小组)为项目的业主,明确其权利义务,让其以合同主体的身份参与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法进行物权登记,将业主确权为项目物权所有人。除对处分权作限制外,将项目物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交由确权后的所有人行使,将管理权、运营权、收益权交给确权后的所有人,政府重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转变传统观念,将“无偿使用”转变为“有偿使用”。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维修费用较大的公共基础设施,将原来的无偿使用转变为有偿使用。这样,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走出“不掏钱,不心疼”、用多用少无所谓的粗放式使用的困局。另一方面,可通过有偿使用募集一定的资金用于设施维护,保障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引入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营需要技术,限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村民小组)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物权所有人在运营方面存在技术短板,很多情况下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们认为,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乡(镇)试点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公司,委托管理公司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政府通过制定有偿使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价格意见,加强监管。据悉,市水利局、颍东区、颍上县、界首市辖区内的乡镇已作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五)拓宽筹资渠道,建立专项资金,保证运行维护费用。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用专项基金,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建议建立该专项基金,并重点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募集基金:一是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用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二是将有偿使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收取的费用纳入专项基金。三是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投入。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将部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评估后让渡一定的份额给民间投资主体,让其以物权共有人的身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必须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出发,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每一个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管理办法,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效率,使其最大限度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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