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建议 |
文章来源: 民进阜阳市委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5579 次 |
近年来,市中心城区规划了很多公共停车位,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但一些沿街商铺长期通过设置地锥、地锁和摆放各类杂物等手段将公共停车泊位据为己有。这些情况的出现,已严重影响了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周转功能的作用发挥,加剧了停车供需的矛盾,也是对广大市民享用公共资源权益的一种侵害。为此,针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建议有关部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与个人进行清理,对于不主动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的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 2.在中心城区主干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释放停车资源,以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