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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协调我市社会资源,加快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文章来源: 九三学社阜阳市基层委 发布时间:2022-09-24 浏览:6945

为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2018年我市印发《阜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截止到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人达138.39万人,65岁及以上老人达113.1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16.88%和13.79%。民以食为天,老年人的生活饮食是民众最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市开设的能够提供必备的保温、分餐、就餐设施的社区养老助餐点共计55个,远远不能够满足我市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下,充分协调我市社会资源,加快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市居家社区养老工作中最重要的民心工程。

一、构建“一碗汤的距离”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继续扩大我市养老助餐服务供给点,养老助餐点建设应由属地街道社区(乡镇)牵头,压实属地责任,重点以解决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用餐需求,综合考虑各街道社区(乡镇)老年人口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大力发展形式多样、渠道多样的养老助餐点,就近解决各街道(乡镇)社区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老年餐品类型的个性化要求较高,应能逐渐覆盖至咀嚼吞咽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以及需慢性病饮食干预的老年人,还要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等有特定饮食习惯的老年人。整合我市现有社会餐饮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发动我市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连锁品牌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挂牌养老助餐点,开辟养老助餐专区,为周边固定老年人提供用餐或外送服务,建立助餐服务合理回报机制,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适度利润水平确定收费标准,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养老助餐服务,从而均衡实现餐品可选择以及成本最优化,降低制餐成本,增加养老助餐服务量。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统筹对接的方式,对各街道(乡镇)社区统筹对应至少一个可持续提供老年餐的集中配送中心,就覆盖的养老助餐点范围、供餐价格作出事先约定,力求为养老助餐点提供优惠价格的老年餐。同时建立养老助餐服务供给主体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对养老助餐服务供给主体的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服务供给主体。

二、构建“最后一公里”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互联网,鼓励社会化平台开辟养老助餐服务专区;鼓励引入第三方的配送公司(外卖平台)协助养老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外卖式”助餐服务,外卖骑手可直接配送至老人家中,配送费不得高于外卖平台现行标准;鼓励配餐送餐服务与其他如家政、健康管理等服务相互配合;通过社会化平台将养老助餐点纳入规范管理、支持为老年人配餐送餐、对助餐信息进行全流程归集、接受社会评价及监督、处置助餐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价值,有效降低社会服务成本,丰富老年人居家用餐选择,从而实现满足老年人高质低价的需求,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便利度。搭建完善的养老助餐体系,构建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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