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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禁野”对其他产业的冲击
文章来源: 民进阜阳市委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8839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两个“全面禁止”充分体现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决心和魄力。但是有关数据显示,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从业者1409万人,创造产值5206亿元,加之毛皮动物、食用动物和药用动物产业相互交融、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禁野”对其他产业造成的冲击亟需重视:一是对农村养殖业的冲击,“禁野”将冲击农村现有产业,尤其是野生动物养殖专业县、乡、村、户受到冲击更严重;二是对中药材产业的冲击,如蛇类、蝎子、梅花鹿等野生动物是重要的药物来源,“禁野”将导致动物类中药出现紧缺;三是对皮毛加工业的冲击,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毛皮产品加工制造国,“禁野”可能导致皮毛加工业原材料短缺。

为此建议:

第一,加快推进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转型。一要合理设定“过渡期”,采取政府收购等方式有步骤的指导帮助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农户消耗存栏产品,全力减轻养殖企业、农户损失。二是完善财政补贴制度,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企业、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农户养殖的动物产品、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给予一定补偿。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等法律法规,争取养殖企业、农户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做好药用野生动物养殖规范管理。一要制定完善药用野生动物名录,对缺乏人工替代品、确需人工养殖的药用动物,继续保持养殖规模,避免在“禁野”过程中对药用野生动物简单“一刀切”。二要积极推进药用动物养殖“订单式”生产,积极搭建养殖企业、农户和药材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链条,建立起药用动物使用“闭环”网络。三要强化药用野生动物养殖管理,规范药用动物养殖、屠宰、检验、运输、加工等环节操作流程,健全药用野生动物产品追溯机制。四要完善药用野生动物合理加工,对仅能部分入药的药用动物,鼓励循环取用、精深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式,禁止药用动物用于保健品、化妆品。

第三,推动皮毛制造业创新改革。一要努力培育和壮大替代动物皮毛纤维产业,加强绿色服饰材料创新开发,以政策推进服饰行业绿色工业发展。二要进一步规范皮毛动物养殖,参照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名录,同步禁止用于毛皮产业,防止皮毛动物肉变相挪作“食用”。三要加强可用于毛皮产业的动物管理,加快推进皮毛动物养殖产业规范化,对鸭绒、羊毛、鹅绒、兔毛、牛皮等可食用动物皮毛进行严格消毒、检疫检疫,防止病毒通过“穿”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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